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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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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下: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四、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害。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的实体权利。因此,受害人享有相应的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追偿权的必要条件;2、保险公司已经实际向受害人支付了保险费。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转移。保险追偿权的主体是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公司取得追偿权的前提。保险公司未支付保险金的,不得享有追偿权;3、仅限于三种法定情形。(一)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控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员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赔偿金额为限。保险公司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受害者追偿侵权人的权利,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追偿权仅限于保险赔偿金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下: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四、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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