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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根据工资总...
一、个人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职工工资统计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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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职工工资统计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全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个人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一)首先计算工作时间: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然后用工资除以工作时间,得出日平均工资、小时工资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平均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综上可知,由于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间的人均GDP差异明显,呈现出来的各地区全国各省平均工资不平衡,其中北京市的平均工资为¥9227月、上海¥8664月、广东¥4670月。另外小编还向大家介绍了关于个人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
一、个人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职工工资统计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全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二、个人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一)首先计算工作时间: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然后用工资除以工作时间,得出日平均工资、小时工资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平均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综上可知,由于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间的人均GDP差异明显,呈现出来的各地区全国各省平均工资不平衡,其中北京市的平均工资为¥9227月、上海¥8664月、广东¥4670月。另外小编还向大家介绍了关于个人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
劳动者个人原因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一定计算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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