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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属于你父母一方的财产现在因为所有人的变卖而是原有的房屋财产权不存在了。因此,就该房屋而言,属于物之转移的所有权,在该物之上你们就没有相关...
有权,继承权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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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父母公有住房,要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如果公有住房是有产权的,产权在登记在父母名下,父母过世的,子女有继承权,可以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共有住房只有使用权,当使用人死亡的,房屋使用权收回的,子女没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母有权继承父亲遗产。父亲和继母是夫妻关系,因此作为夫妻的配偶,继母有权继承夫妻的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谓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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