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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
你所说的最低加班工资基数一般是按日工资计算,如果是正常的一周双休情况下。日工资计算如下:月工资/21.75. 加班小时工资=日工资/8,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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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自己的工资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高低情况判断。 社保是按员工实际工资缴费,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才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按照规定是要求: 工资高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的,按员工实际工资缴费 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1、单位按照上年度工资总额确定缴费基数上报,不能低于社保部门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 2、仲裁现在不受理社保费争议。即使之情受理时,也只管单位与个人是否缴纳社保费,而不裁缴费多少的问题。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46、第47条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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