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查和收集证据;因为需要收集证据,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有非机动车参与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交通部门是可以对非机动车辆暂扣的,目前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以下两方面: 1、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2、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其次,因收集证据需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扣留的车辆应妥善保管。
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其表明,扣车的前提是“因检验、鉴定需要”。 因此,一旦在现场勘查结束以后仍扣留事故车辆,就必须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以“收集证据”为理由超期扣车的做法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