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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购买土地建房的,如果个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的成员的或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农村的宅基地建房;如果个人是打算在城市购买土地建房的...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有以下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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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
按照规定,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的不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的不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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