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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公司解散,进入清算程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期限到期,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营业期限,在登记的营业期限届满...
公司经营期限到期后如需继续营业,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延长经营期限的方式存续。同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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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经营范围属于经营范围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公司解散,进入清算程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期限到期,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营业期限,在登记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半年内去工商所工商局变更登记。
如果营业执照变更了,那么相应的,只要体现经营范围的证照都需要同时变更,例如税务登记证。另外,如果是有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那么需要变更许可证的经营项目,许可证的变更是在变更后再变更营业执照,这个前后顺序要确定,根据变更的经营范围的不同,要求也不同。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二、办理需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XX分支机构经营)”字样。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五、收费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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