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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外的商标在国内被恶意抢注,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不能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如果商标使用人...
1、如果当事人能够就抢注侵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商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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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商标想在国际立足,那么是严重的。商标权的地域性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内获得注册,仅受中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未受到法律保护。
商标有地域性,如果你的“外国商标”注册地在外国,在中国并没有注册,那就没有办法起诉维权。如果该商标不仅在外国注册了,而且在中国也注册成功了,或者已经通过马德里领土延伸保护了,那才有可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当然起诉也要考虑管辖、当事人约定、商标使用情况等其他因素,如您确有起诉需求,可于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联系。
国内抢注外国商标是不犯法的,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抢注外国商标是违法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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