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承担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每一种税收都有自己的纳税人。纳税人是谁...
关于风险补偿金税前扣除问题,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应填企业直接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GB12404-90《单位隶属关系代码》,企业隶属关系分为:中央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地区(州、盟、省辖市)企业、县(旗)企业、街道企业、镇企业(不含乡镇企业局所属的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和乡镇企业局所属的乡镇企业)。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的企业应根据哪一方领导来划分中央企业或地方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军种、各大军区、集团军办的国有工业企业,分为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区办的国有工业企业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理的非国有工业企业,隶属关系明确的,按隶属关系填写,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填写其他项目。工厂办集体工业企业、学校和劳动服务公司办集体工业企业,填写其他项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5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