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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仍不足的; 剩余部分应当由双方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般不予理赔。因为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没有办法确定要赔多少;如果是负全责的,保险公司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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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认定责任书没写逃逸会理赔,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交强险的赔偿情况为: 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 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责任无法认定交强险赔偿,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属于一种无责赔偿。所以只要是在赔偿范围和赔偿限额之内,都是需要有交强险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的,比如说有财产方面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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