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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
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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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兼营行为中,销售货物与提供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一个购买者身上。而混合销售中,货款及劳务款是从同一购买方取得的。 2、兼营行为,是分别核算,分别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混合销售是按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来划分,只征一种税,即或者征增值税或者征营业税。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货行为即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且营业税的经营活动从属于增值税的经营活动。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一项销货行为即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两种经营活动无必然联系。《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①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思路以降低税负为标准,如果增值税税负较高,可将非增值税劳务部分独立出来,缴纳营业税。如果营业税负担高,销售部分将独立支付增值税。这主要取决于企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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