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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小客车》第十一条的规定,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取的申请编码总数应当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一)企业上一年度向本市...
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调控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从2010年12月24日起,北京市小客车购买指标将以摇号方式无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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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客车指标借用协议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方式: 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乙方拥有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指标编号),甲方急需购买车辆使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就甲方借用乙方名义,占用乙方指标购买车辆(具体车况说明以实际购买的车辆为准)等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保证拥有的车辆配置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具有选号权,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该车辆购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购置费用、登记费、保险费、相关税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所有费用票据归甲方保管所有。 三、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四、购置车辆后,非因乙方原因,车辆发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承担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包括车辆的毁损、失窃以及与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纠纷等等。 五、车辆购买后,如发生需要乙方本人配合处理的情况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处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申请公证时,乙方应当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公证事项。 六、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协议签订地诉讼或仲裁解决。 补充协议: 对内有效,对外无效
1、可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到附近各地区的对外办公窗口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个人轿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个人应在有效期内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2、个人在申请更新指标时,名下有应当报废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应当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先行办理报废机动车的注销登记手续。 个人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发生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2018年1月15日起,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更新指标的,可以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第33条规定,“因本市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因此获得更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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