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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工资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同意。 2在没有依法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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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单位沟通解决。如果劳动者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原职务的话,单位可以根据情况改变职务。如果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很显然,您的单位领导没有及时作出正确决策,而是让您回家休养。您一直没有上班固然是领导的决策问题,但是您一直没有上班也确实存在,扣工资也是情有可原。只是您可能对吃空饷这一理由比较介怀。您觉得呢?
是工伤。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就要收集证据自己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有有效期的,公司一个月个人一年。区别在于,公司一个月内上报,医疗费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当然得你们公司给你买了工伤保险),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费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不平配合,你就要收集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和公司负责人的谈话录音、厂牌、合同等等,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这里同时要你出具工伤事故证明,比如同事写的事故发生经过并签字按手印,或者事故的视频什么的。认定之后,等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这里要出具医院的出入院证明材料,所以自己一点要注意收集一切与你工伤事故治疗的资料,最后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赔偿。
按停工时间按不同工资标准支付。因公司原因停工的,停工时间在一个月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单位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在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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