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实际情况,对于网游被盗,有可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有可能涉嫌盗窃刑事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按...
网络游戏的商标权发生侵权,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投诉到工商管理部门,就网络游戏的商标权提出主张。不行的话,发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赔偿损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法释[1998]4号第三条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种事情你还是小心点的好虚拟物品交易现在在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定,约束,保护.目前,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要受到法律保护还存在诸多难题。首先,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不过是电脑主机的一段数据而已,一旦脱离了游戏,虚拟人物以及虚拟物品就不存在了。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虚拟财产的价值并不属行游戏玩家。而玩家参与网络游戏时,只通过购买月卡、点卡等形式支付了游戏服务费,可这里面并没有虚拟物品的保管费,一旦出现账号被盗,很难说清到底由谁负责。同时,对一款超过万人在线的游戏而言,一组数据的丢失,游戏厂商不可能因为一个人的物品丢失,就去暂停其他人的在线服务器,要追查盗窃者更是难上加难,虚拟物品交易的实质是数据的变化,玩家隐身于网线之后,数据藏匿于服务器之中,要判断哪一个数据的变化是玩家自己在存放装备,哪一个变化是交易正在产生,无异于大海捞针.我国法律对“虚拟财产”的属性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即便法律能够确立“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实际上也是很难操作。比如,查办“虚拟财产”被盗案就面临着取证的困难。由于玩家和“网络小偷”在网上大都不以真实姓名注册,他们的个人资料缺乏真实性,受害人要证明自己就是网络世界的被盗者,又要证明“网络小偷”就是网络世界的偷盗者,绝非易事。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宝物,其实就是浩繁的电子数据,是不是真的被别人盗走了,需要对服务器进行检索,这就需要网络游戏公司的配合,但由于协调的原因,取证往往并不顺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