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 医疗纠纷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认定。当事人如果发生了医疗纠...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求双方当事人如实提供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要求专家鉴定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注意事项:1。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鉴定人,主动提供相关伤害信息、物证和检验材料,如实接受鉴定人的询问、调查和检验。二、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擅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鉴定书无效。4、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双方共同认可或者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返还的相关材料、物证和检验材料,以备后用。
第一、注意提起的时效性。《条例》规定,患者应自知道和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将丧失权利。第二、及时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根据《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患方应在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内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否则,专家鉴定时可能会因缺少重要资料或无法全面了解医疗全过程而直接影响鉴定结果,甚至出现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第三、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根据《条例》的规定,患方应在该阶段充分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尽可能主动排除可能鉴定结论的人为因素。第四、积极参与鉴定。患者应充分准备陈述意见和理由,对专家的提问尽可能客观准确、全面表述。第五、事先了解鉴定书的主要项目有助于患方的事先准备。鉴定书共有8个项目,其中特别重要的是第四项:医疗行为有否违法违规;第五项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六项医方的责任程度;第七项医疗事故等级。第六、再次鉴定申请权和时间规定。患方对首次鉴定的程序有异议或对鉴定内容、结论不服,有权提请再次鉴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时效性,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否则丧失权利
医学律师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切记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形式的鉴定,并尽可能选择非本市或外省司法鉴定中心或鉴定所进行鉴定; (2)为避免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尽快自行到医院或委托律师复印客观病历(如入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并封存主观病历(如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5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