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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
(1)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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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人过日子,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分得清清楚楚。尤其是涉及财产的问题上,一方面夫妻共同生活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俩人作为一家人,一同生活起居,很难分辨哪些钱是你的、哪些钱是我的。而且,谈钱也伤感情。所以法律规定,夫妻除非在婚前有特殊的协议或者约定,否则婚后收入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这种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础。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未解除前,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只有离婚时才能分割财产。但问题是,夫妻出现矛盾时,掌握财产的一方往往转移财产,甚至在夫妻关系风平浪静时早有离婚打算的一方就会提早行动让共同财产缩水或消失。这时候,如果另一方不打算离婚,那么就不能通过分割财产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不离婚能分割财产吗?不离婚能否进行财产分割?所幸的是,新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以上两种情形如要获得法院的支持,必须有个前提是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比如家庭对外负有共同债务,而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分割后无偿付债务能力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虽然很多时候都是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种的规定,有两种特殊情况,此时就算夫妻没有离婚,也是可以主张分割共同财产,而这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则上来说,对共同财产是均等分割,但必要的时候也可以不均等分割。若是产生了争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1、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 2、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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