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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间你们之间是有合同约定的,2012年5月合同再次到期时单位要求你签订合同是合理的,你拒签的话,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种未订立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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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朋友被迫与单位签订了合同之后,是否有权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怎么操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如果需要告单位,怕得罪单位,但不告单位,一年后如果单位不再续签合同,那么自己就可能丢掉工作,左右为难,应如何处理比较妥当?不告就只有忍受.三、如果一年后单位不愿再与我朋友续签合同,那么我朋友可否得到经济补偿,毕竟服务了十年多。合同如果期满后,单位不续签,的不到补偿.
1、从你的描述来看,你的合同已经到期了。目前处于没有合同的状态。 2、如果是合同到期,公司不愿意续签,应根据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未签劳动合同的话,你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4、合同期内违法解除的话,可以主张两倍赔偿金。 5、你没有把情况介绍清楚,建议直接电话咨询或预约专业律师面谈。
1、合同到期没有续约,本质上是按照去年的合同内容和你们签订了一份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但这违反了目前的劳动合同法) 2、代扣没有交付,第一可以要求交付,第二要求劳动稽查部门查处; 3、拖欠你们的工资和奖金可以直接和公司协商确定具体的发放日期,如果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 4、至于违约责任,主要是看你们订立的合同内容,如果约定了违约责任,则可以提出违约金请求。 5、保险部分依照当前的法律是依照上一年的工资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基本上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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