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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产阴阳合同,目前并没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一般阴阳合同涉及到的法律规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具体内容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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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律适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这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在租赁房屋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如是以下情况是不能进行房屋出租的,请认真甄别: 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 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 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4.属于违章建筑的; 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
如果购房合同还未完成网签和备案,就可以进行购房合同的更名手续,在这个阶段,购房者如果想要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相对来说手续并没有很复杂。如果合同备案后是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如果你已经网签,并且已经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建议您和开发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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