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产假假期: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人[1992]8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在中,根据现行法规我们了解到二婚与初婚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因此二婚也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84号)有这样的答复:“根据《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所以二婚也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根据目前《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7人已浏览
2,657人已浏览
26,140人已浏览
12,9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