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起诉离婚,当事人需要先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携带补领的结婚证、身份证...
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外情同居所生孩子抚养问题: 1、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证据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2、由于没有结婚登记,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无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谈不到补偿问题。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均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实质要件,并且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如果双方要,需要通过起诉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感情的确破裂,及时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书。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共同生活的,不论双方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要件,也不管双方是否孩子,法律上一律视为同居关系,双方之间不具有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需要分开,双方能够就解除及涉及的子女扶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签订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同居关系解除及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协议签订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属于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无法就解除同居关系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院解除双方之间的关系,同时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1、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如果构成了事实婚姻,那是可以在法律上离婚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我国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很严格,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属于事实婚姻。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3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