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的当事人为了少交诉讼费或合意借离婚逃避债务等,对债务隐瞒不报,使债务悬空。这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漏洞。通常情况下,法院处理离婚案件,除了对双...
离婚时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认定依据为,是否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举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对夫妻共同债务要有证据证明,向录音,证人证言等 2、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4、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5、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若为婚前债务则视为一方债务,若为婚后债务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夫妻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
离婚后一方的外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