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反要约不是格式条款。反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将原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变更后而予以接受的行为,与格式条款不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
反要约不是格式条款。反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将原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变更后而予以接受的行为,与格式条款不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约定格式条款需注意: 1、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等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应当要求对方予以说明; 2、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3、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与是否规避违约责任没有必然联系。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 (七)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1、借条一般没有固定的格式,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 2、但是注意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 3、特别注意:虽然都是钱在别人那,但在法律上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