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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订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体系。 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专设网络消费维权章节之外,尽快出台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和网购消费维权的具体细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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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购有以下:在网络交易中,最令消费者头痛的是商品的退换货问题,首先要了解商品的“三包”服务包括什么,“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实行“三包”的商品我国政府前后公布了22种,基本包括了老百姓生活中常用的日用品,“三包”具体的时限为:商品销售7日内,出现故障,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如商品为网络交易,消费者可无理由退货:15日内消费者可要求换货或修理:商品经过修理,应保证正常使用30日以上:从消费者报修日起90日内仍未修好,应为消费者换取同型号商品,商品停产后,生产者应提供最少5年可供修理使用的配件。消费者掌握这些知识后,和网络交易者交涉时才能有理有据。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必然也应该要求经营者对损害予以赔偿或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根据《消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五种: (1)双方协商和解; (2)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行政机关申诉; (4)仲裁机构仲裁; (5)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从消费者讲,网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应积极合法维权。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的规定要求退货,经营者也应当负责退货。但何谓不合格商品,应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这是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前提,也是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必须。一旦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如果超过十五日未退货,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8条和第14条规定,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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