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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为女性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例外,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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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公司效益很差,我觉得还是协商拿赔偿金合算赔偿金的算法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样的,正常情况下辞退员工赔偿N+1(代通知费),如果是孕妇强行辞退的,得翻倍同时怀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的工资应该按照你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所以你们公司应赔偿你(5+1)x2+6+12=30个月的工资,还有生育报销产生的费用,暂且估计5000块也要争取(2)老板还给你一种选择就是不辞退你,每周工作3天,但所以补贴取消,基本工资也降到园区最低标准这是一种变相逼迫你辞职的做法,在三期内公司不得以各种理由降低工资哇,你在网上在找找资料,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这条肯定不能接受的,对待这种问题只有强势些才有可能不受伤害,但是别生气,宝宝要紧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孕期不能被辞退,所以劳动仲裁后还是让你上班,你现在问题是要在家休养,这时候有一个协商办法,就是在家休养期间不要工资,同时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的钱都自己出这样生孩子就可以报销还有剩余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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