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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房屋登记在你父亲名下,可以认定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有一半份额。在你父亲去世后,属于你父亲的一半份额在没有遗嘱...
首先要确定的是您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享有该房产的继承权的,您哥哥无权独自占有。具体继承房产的多少份额,需结合具体的情况。您父亲的房子是他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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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与继承是有法定效力的,没有具体期限。像委托书公证之类的就有期限,就是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赠与的话,你母亲和哥哥一定要去公证处说明他们的意愿。因为你父亲过世后,你父亲留下的所有遗产的一半是归你母亲所有的。我们浙江省这边,如果办继承,你和你哥,还有母亲只能就遗产的一半进行继承,如果有继承人要放弃,放弃继承权那个人一定要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声明书。
首先,你父亲哥三个没有权利处置你爷爷的房产。也就是说“他们哥三人写下了由我父亲给我爷爷养老这房子就归我父亲的字据!”是无效的。 其次,房产作为你爷爷的遗产继承,你爷爷的三个儿子、四个女儿有平等的继承权。并不是说“如果是我父亲他们哥三个共同给两位老人养老的话,最后的财产应该是一人一间房!” 再次,既然房子在你父亲名下,应认定为你父亲的房产。建议详细说明房子过户到你父亲名下的经过,以便于分析。
你们家这种情况按法定继承就可以了,现在就是你们兄弟姐妹三个,按照法定继承你们三个人最后平分你父母的遗产就可以了,现在是你哥哥想让他儿子继承你父母的全部遗产是不可能的,首先他没有资格,法定继承是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的,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现在你们兄妹三人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哥也没有死凭什么让他儿子来继承。所以不管是怎么来继承他儿子都没有份额的,还有就是你姐姐给家里的照顾是比较多的,就是在经济上的是比较多的,肯能是你姐姐觉得自己在国外没有尽到照顾老人的义务所以会经常的在经济上补贴你们家里的人,这样是可以理解的,虽然你姐姐在国外但是你姐姐还是一样有继承你父母遗产的权利,这个跟她给你们寄不寄钱是没有关系的,还有就是你父亲说买房子的钱是你姐姐出的,那么以后要是立有遗嘱的话可以适当的多分给你姐姐一些遗产,还有就是对于没有劳动和能力和没有收入的继承人可以考虑多分一些遗产给他,这个并不是说按你对老人照顾的少就要少给你分的。 现在是你父母想要立遗嘱,我建议你们这样来分配,首先你姐姐是给了买房的钱,这点你父母可以在遗嘱上面写明,因为他们是清楚的,这个是不需要谁来作证的,所以房子的一半可以留给你的姐姐,其余的由其他继承人来平分,还有其他你父母的财产,包括存款等,一半由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的继承人来继承,剩下的一半由其他继承人来继承,据你所说的你姐姐的经济状况应该是好一些的,所以她应该是不会跟你们争这些的。(我所说的其他的继承人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遗嘱立好以后最好是可以去做一个公证,这样以后你哥哥就没话可说了。其实你哥哥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该多承担一些照顾老人的义务但是他没有他就应当少分遗产的。如果不想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可以由你父亲写好遗嘱找两个或两个以上和你们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在遗嘱上签字,作证这个是自书遗嘱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这些只是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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