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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怎么办?

2022-03-24
2012年9月5日,公司应当跟您续签,却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您仍在公司工作。这种情况,按照深圳市的规定,到2013年9月5日,您跟公司之间就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只能就2012年10月5日至2013年9月4日,这11个月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而且是逐月计算诉讼时效。您现在可就未过诉讼时效的部分主张权利,但到了2014年9月5日,就全部届满1年诉讼时效,到时劳动仲裁委和法院就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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