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
监视居住可以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可以互相转化的;1、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诉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高检规则》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重新作出监视居住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高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法律教育网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区别1、适用条件取保候审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监视居住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2、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监视居住:不能3、执行地点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4、应遵守的规定取保候审: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⑤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改变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公检法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①不得进入特定场所;②不得与特定人接触或者通信;③不得从事特定活动;④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监视居住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⑤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⑥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五、违反规定的后果取保候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六、期间取保候审12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监视居住6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七:其他取保候审保证方式:人保或者物保(不可同时对同一人使用)物保:1000元以上人民币人保条件①与本案无牵连;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④有固定收入和住处义务监督、报告责任①行政责任:罚款1000~2万(只可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核,不得申请行政复议)②刑事责任③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被取保候审人也是刑附民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以保证前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监视居住方式方法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①被判处管制的,一日折抵一日;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二日折抵一日。综上所述,两者都是对于罪犯的一种处罚方式,监视居住比较严重的,取保候审相对轻微一些。两者转换的话,要想从严重转轻微的,除非其作出了贡献,可以用来减轻其罪行,申请法律从轻发落。两者是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的、候审方式,需要区分。
监视居住之后一般不会再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五条关于:“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规定,理论上讲,公安机关也不应当在监视居住到期后再进行取保候审。但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对此没有规定。根据《刑诉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安机关在监视居住到期后又进行取保候审,就是因为六个月监视居住期满,案件还没有侦查完毕,如果不改为取保候审,就应当放人了。所以又对嫌疑人取保候审。理论上讲对嫌疑人没有什么不利的预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4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0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