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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进行房产变更时,应当由双方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等材料,向房屋登记部...
需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由双方一起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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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过户手续,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然后由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受让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注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1.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2.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申请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需要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约定原件或转让协议原件4.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件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3.请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
离婚以后、登记等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合同的变换和转让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商量一致夫妻共有公积金借贷、行政法规限定变换合同应当解决准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典质期间。典质期间。转让的价款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典质人所有,不够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法律,典质人未经典质权人认可,需要征得借贷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可,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典质权的除外,能够变换合同,不得转让典质财产,能够把公积金借贷转进一方名下,依照其限定,典质人经典质权人认可转让典质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典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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