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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公司与社保的关系,解答如下: 1、缴费标准: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 2、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3、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 5、工伤保险: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单位0.5%、1%、2%; 6、生育保险:单位0.7%(有的地方是1%) 职工享受单位办理社保参保,是劳动法规定的待遇,原来单位的社保不停,在同一城市,你单位就是想办理也办理不了(得先停再续)。
本人于2007年9月19日进入该公司任喷涂副课长一职每月工资5000元左右、入职一年才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上没有详细福利、绩效规定;2008年10月20日由于公司货源不足及现场管理混乱调任为6S稽核管理工作当时相关负责人承诺福利取同职人士的平均数800-900元之间加班跟随车间生产我们就没有议议了、但事后我转来后绩效奖金一个月比一个少至到100元、且在4月8日口头通知我现在每月工资控制在2000元左右并含加班费30个钟在内、与我事前工资变向下调60﹪相当于本公司员工工资、并在2009年3月份工资内扣发加班钟88个的加班费、且公司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资除以22天计算、(未列入奖金、津贴及夜班补助)
1、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都是独立的法人,可以作为法人进行相应的各类活动,子公司若有责任在子公司的责任范围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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