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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
陪产假,又称陪产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有一定时间照顾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陪产假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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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陪产假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看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当然,也有陪产假的地方,也有没有陪产假的地方。除西藏和新疆外,其馀29个省相继修改当地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当地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产假是7天,最长的是1个月,很多地区的产假是15天。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妇,除国家规定的结婚假外,增加结婚假期18天,参加结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结婚假期7天的法律,法规规定生孩子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配偶的护理假期1个月的结婚假期、产假、护理假期间被视为上班。
关于陪产假全国各地存在地方差异,规定也略有不同. 举例说吧: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北京的法规规定: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在现行的《劳动法》中,只有女职工生育可以休产假的规定,并没有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男士带薪休陪产假目前在法律上还是空白。 一般情况下,正常的是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奖励7天,共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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