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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违章建筑的房屋,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后仍不自行拆除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依法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
不一定的。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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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目前的住房是唯一的住房,则不能强制拆除,可以通过村委会、乡镇、一级申请,大部分可以通过支付罚款获得产权证书。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和早期土地相关程序,可以通过纠正或补充一定程序取得最终的房屋建设许可证或产权证书,可以补充程序,应给予纠正或限期纠正的机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没有产权证书,或者没有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划程序,因为有一定程序,但许可证不完整,可以继续。
违章建筑是可以强拆的,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首先应该由规划部门认定是违章建筑,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果在60天之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在6个月以内没有提起行政诉讼,规划部门就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政府可以责令相关部门,一般是城管部门进行强拆,在强拆之前,由相关部门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向当事人作动员工作,谈话并制作笔录;并向当事人发出强拆通知并进行公告,如果在这个程序中自己拆了,也就不存在强制拆除程序。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自动拆除的,可以强拆。但是不能在节假日、晚上等非工作时间内强拆。需要补充的是,乡镇人民政府也可以确认违章建筑。
在我看来,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都会被强拆。 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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