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法规定股东权利包括1、股东身份权。2、参加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
新公司法为限制大股东权利的相关制度 1、“资本多数决“的例外 “资本多数决“作为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被广泛接受,但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是: 一、《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 2、第一百零三条股东享有表决权; 3、第一百五十二条股东享有诉讼权,股东利益受损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股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①。一方面,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性质;另一方面,股权还具有对公司事务进行参与、管理的性质。对上述两个方面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均有明确规定。其中,财产权利主要包括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分红权以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而诸如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救济权以及提议召开、召集、主持股东会的权利等则属于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参与和管理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678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