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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相关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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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和身份证名字错了一个字不能买卖。需当事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和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新房产证。《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七十四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需要更正房屋权属证书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记载无误的,应当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七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发现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不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更正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申请登记材料或者有效的法律文件对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予以更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涉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房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办理更正登记期间,权利人因处分其房屋权利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第七十六条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第七十七条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第七十八条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但尚未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第三人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不动产权证上可以写多个人名,是完全符合法律的。解决不动产权证上该写谁的名字的问题: 1.写“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买房时如果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上名字为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准夫妻的双方的共同财产,领证之后夫妻双方就开始共同的债务还贷了。在付首付时,如果父母有对首付款出资,但并没有出具什么借条类的凭证,就是属于赠与,如果日后夫妻离异,法律不会将这部分钱再分为父母。 2.准夫妻及其双方的父母名字都写上,不用纠结房子不动产权证书上写得下还是写不下名字,购房合同是写几个人名都可以的,但不动产权证是一人一证,无论多少人,有一个业主是不动产权证,其他人的证为不动产权共有证。如果夫妻双方及各自的父母都出资买了房,不动产权证上可以协商夫妻双方及其各自父母的名字,同时享受增值,承担还贷义务。
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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