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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老年人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则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税是按分类分项制计算。 你的捐赠要说明是用哪项收入捐的,用什么收入捐就在什么收入里扣除。 如,你是用工资收入捐的,则扣除限额是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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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告费限额=(1500+40)*15%=231,调增=1692利润=1500+117+60+40+2+45=-81招待费限额计算:1540*5/1000=7.7,80*60%=58,按孰小原则,允许抵扣7.7,则调增80-7.7=72.3应纳税所得额=-81+169+72.3-2-50=108.33纳税调整的参照?应该是利润总额吧。4接受捐赠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运杂费应该列入受赠材料的成本。
法律分析:个税房贷抵扣利息的政策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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