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有很多问题: 第一,“1994年以后,一些地方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倡导性义务,对超计划生育不适宜给以行政...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社会抚养费征收,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具体征收流程】人口计生局、受委托的街道(镇)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填写违法生育对象个案报告,同时应当立案并填写审批表。2、至少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证书的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收集当事人的婚育、户籍、户籍性质、职业、收入证明、子女户籍申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同时制作调查记录,被调查人员必须在记录上签字并按下手印。证据材料应标明出处和取证日期,由执法人员或证据提供者签字,复印件应标明与原件核对正确。3、调查结束后,应制作书面调查报告,并报人口计生局法律法规部门审查。法律法规部门参与调查取证的,报局主管领导审查。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通知书》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通知书送达回证》,并告知当事人在收到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权。5、社会抚养费征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方可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表》,审批结束后,方可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按照低限或高限作出征收决定的,应当在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表》前书面说明理由,待局务会研究决定后方可作出。6、当事人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填写《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审批表》,向征收机关申请分期缴纳,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口计生局应当在收到分期付款审批表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可以分期付款的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7、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应当制作《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同时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8、当事人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制作《缴纳社会抚养费催告书》并送达当事人。催告书送达10日后仍未缴纳的,应当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九、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部到位后,制作结案报告。
第五十五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具(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生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重婚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有很多问题:第一,“1994年以后,一些地方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倡导性义务,对超计划生育不适宜给以行政处罚,因此,陆续将罚款改为了收费”即使是这样,在很多地方还是有好多强制性的。孩子还没生下来,由于和“计划生育的”顶了几句嘴,被带到了“公社”里拘留了。可能这就涉及到了我国的“人权”问题;第二,这些钱被收了以后弄到哪里了,是不是用在了“社会抚养”上。这可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第三,为什么会由于地方上的“领导”换了以后,“社会抚养费”就跟着变了,而且是变高了。协商好了一次交清,却因为领导班子的调换而改变;第四,家庭收支“入不敷出”时是不是也要缴这个费用,让人感觉和“旧社会”差不多。所以我国虽然各地都有社会抚养费,但各地的征收标准是不同的。人口的增长会导致每个人的资源分配量越来越少,所以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社会的经济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人民收入也得到更大的提高。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7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