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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修改流程如下: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要求,需要修改企业规章制度时,向所有的员工发出书面通知,附上企业的规章制度,请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讨论建议,同时签字确认。2、对于职工提出的方案,并非所有方案企业都要同意,企业仍旧可以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3、对于有些修改意见,如果大多数职工同意修改,其中一部分职工不同意修改,职工之间存在分歧,并且该企业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或者更甚者没有工会的情况下,企业如何修改完善规章制度,新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属于空白。因此,对于企业的规章制度,一定需要所有员工签字认可,否则,将面临不符合全体员工平等协商确定的必备要件。4、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可以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发放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同时,签字确认。5、对于员工所提出的建议或则意见,不论企业是否接受,都应当给与书面答复并形成书面纪录。6、如果企业有必要进行对企业规章制度的修改,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完善。7、对于部分规章制度,企业可以印刷成册,在最后一页上面明确写明,该页码是本规章制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1、企业核心文化:诚信立足天下,品质引领未来。 2、企业基本目标:身心健康,质量可靠。 3、企业精神观:虚心接受,刻苦追求,尊重他人,集体奋斗。 4、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着工作服,穿着整洁,积极上进,培养公司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九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一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二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十四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不得侵吞公款。凡发现有经济不规行为,一般不宜担任领导职务,数额巨大的应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过系列审核批准,才可下达指令。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推荐,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职员试用期为2至3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七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若通过考核,签订协议之后,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五:8:3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1:30——13:30; 3、本公司为双休制。 4、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 第二条员工上下班自有专门人员记载出勤。 第三条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一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病假 1.一次请假超过三天(不包含三天)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皆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四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五条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八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九条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六章离职制度 第一条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七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移交制度 第一条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二条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公司财务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推动公司资源的优化组合,以提升经济效益为经营目标,以社会责任为担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各部门严格执行并遵守。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为其会计账务处理基础。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或专职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财务分析、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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