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新条例年休假期间外出旅游,意外事故不能算工伤。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这个问题!有成功的案例。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当然隶属单位组织的活动,旅游期间受伤可否隶属工伤,关键点在于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可否隶属工作原由。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旅游意外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因为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或保障范围内其他的保障项目,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一般来说,旅游意外险的赔偿包括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等,如果在旅游期间有什么旅游项目是旅游意外险保单上不承保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特约承保。所谓特约保意外伤害,指从保险原理上来讲并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所以在购买的时候要把保险范围了解清楚。
请假期间发生意外一般不算工伤。具体来说请假期间员工一般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所以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请假期间回了公司处理公务或者请假期间的前后是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
因为是请假期间出现受伤,不属于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5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