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第l3条和《执业医师法》第26条,知情权主要指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
这个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现在情况怎么样了,医院那边是什么态度?建议您先保管好首诊病历、CT光片、X光片、诊断证明、手术日志、出院小结等住院材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缓刑不是申请的,是法官根据犯罪情节和量刑标准来判决的。否则,不能。身患癌症不是可以缓刑的条件,如果因为身体的原因不能坐牢的,可以处监外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死亡的,如果医院和患者家属对死亡原因存有争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尸检。之后,患者家属应当对尸体做出处理,医院没有继续保留尸体的义务,但如果过期后患者家属不对尸体进行处理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败血症是指细菌进入血循环,并在其中生长繁殖,产生毒素而引起的全身性严重感染.临床表现为发热,严重毒血症状,皮疹瘀点,肝脾肿大和白细胞数增高等.由于小儿时期皮肤粘膜柔嫩,易受损伤,血液中单核吞噬细胞和白细胞的吞噬功能差,血清免疫球蛋白和补体水平亦低,为败血症的发生创造了条件.根据您的陈述阜阳市人民医院在入院之初存在误诊之嫌,进而采取的治疗措施不能做到对症下药,极可能存在严重的医疗过错。另外病重患儿的转诊程序是否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规定,省儿童医院的抢救措施是否正确都需要审查病历资料确定。 1、复印全部客观病历,封存全部主客观病历。 2、委托医疗律师审查病历,全年分析两家医院的过错。 3、如有过错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一并申请司法鉴定。 4、依据鉴定结论医院的过错比例向医院索赔。尽可能不要选择医疗事故鉴定的途径解决您的问题,医学会是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代言人,难以全面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律师代为拟写赔偿明细,据此向医院调解索赔。 评估审查病历,代理外地各种疑难医疗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1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1,201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