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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滞纳金的计算标准是“用户欠费金额×欠费天数×3‰”,用户在欠费后7天内交纳燃气费便不会产生滞纳金,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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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在使用以后就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但有些人在生活中并没有及时缴纳,那么就会存在着违约的情况,也就是燃气费的违约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滞纳金的计算标准是“用户欠费金额×欠费天数×3‰”,用户在欠费后7天内交纳燃气费便不会产生滞纳金,逾期就会按照标准收取。 一般燃气公司有两类客户,一类是自报表数,一类是上门抄表,分单月和双月,每个月1~25号都可以交费,逾期会收取滞纳金。”自报表数的用户在报完表数后如欠费,7天内把欠费金额交上就不会收取滞纳金;上门抄表的用户在查表员查表后如有欠费,也是在7天之内把欠费金额交上就不会收取滞纳金。 用户没用气的情况下,将会按照辖区的平均气量估数,如果估出的气量比用户家所使用的气量高,会等用户使用到估出的这个数量后开始计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卡内余额不足也不及时充费的情况下,也会产生滞纳金。“比如用户当月使用的气量是10立方米,但公司给出的估数为20立方米时,用户在使用到20立方米的情况下,才会开始计费。”
1、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就应按照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但特殊情况例外。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3、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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