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而主动辞职的,没有赔偿,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劳动者提出辞职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即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经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第二,根据《劳动和塔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或批准。此外,用人单位还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每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第三,劳动者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即离开。用人单位不仅不给予经济补偿,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单位可以扣除工资作为赔偿。因此,辞职的法律原因非常重要。只要原因是合法的,任何雇主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法律原因,你就不仅不能离开,你也会发现你的麻烦。如果你不能得到就业补偿,你就不会有麻烦。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13,539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