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债务人就是担保人,当担保的主债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妻子应当承担责任,不属于共同债务且妻子拒绝承担责任的,不得向其主张清偿。如果担保人为...
如果债务人就是担保人,当担保的主债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妻子应当承担责任,不属于共同债务且妻子拒绝承担责任的,不得向其主张清偿。如果担保人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法律层面说,夫和妻具有各自独立的人格,可以分别从事与婚姻无关的民事活动,夫或妻一方对外担保不能等同起来,即夫担保妻也一并随同担保,妻担保夫也一并随同担保;夫与妻的信用也各不相同,不能说认可了夫的信用,也就认可了妻的信用,更不能说夫和妻的信用存在一种必然的连带关系。再说,现行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也必须随同承担担保责任。
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此担保债务也没有用于生活共同消费,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债务人就是担保人,当担保的主债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妻子应当承担责任,不属于共同债务且妻子拒绝承担责任的,不得向其主张清偿。如果担保人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妻子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丈夫以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担保,妻子知情且同意的,债权人可以在同意的范围内要求担保人的妻子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2,029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