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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来看这个社保死了赔多少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回答:社保是社会保障性质,不是商业保险。社保在你活着缴费时保障缴费者的医疗,法定退休年龄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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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的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百毫升,不到80毫克/百毫升,算是酒后驾驶;达到或超过80毫克/百毫升,算是醉酒驾驶。 据了解,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血液的含量大约为体重的8%。也就是说,一个50公斤重的人,其血液含量约为4000ml,体重75公斤的人其血液含量约为6000ml。 这样来算的话,一个体重75公斤的人,喝下大于等于1200mg,小于4800mg的酒精便是酒驾,超过或者等于4800mg的酒精则是醉驾。
请客者竭力劝阻无效执意要酒驾的,请客者无责任。不劝阻或纵容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请客喝酒对方醉驾了和我有责任么有连带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上述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包括了“同桌人可预见酒驾的严重后果,但不加以制止甚至纵容”的情形,说明一起就餐喝酒的人有连带责任。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在这里主要是纵容酒驾,不是强迫、指使他人酒驾。 以案为证:郑州市民赵先生、王先生、刘先生、程先生聚在外地一朋友家吃饭。席间,大家都喝酒了。有人提醒:“谁开车谁就少喝点。”但看赵先生喝了,也没有人强加阻拦。最后几人一共喝了3瓶白酒。返程时,赵先生开车,王先生坐在副驾驶,刘、程坐在后排。行至郑密路郑州绕城高速桥上时,赵先生开的车与马先生开的车相撞,赵、王当场死亡。
1,涉嫌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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