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销售合同的司法解释,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销售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
买卖合同中,一方必须是卖方,另一方必须是买方。如果卖方如期交付所有货物,买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相应的价款。买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的,需按合同约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买卖合同欠款,买卖合同未约定利息,要求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诉讼
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40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271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