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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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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财产保险的标的非常广泛,如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载明保险标的的名称、范围、价值、坐落地点。
本合同,又称本合同,是通过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实体权利义务在预约中没有确定,但在本合同中具体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相应地,预约合同约合同,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今后签订本合同的预约协议,义务不是支付某物,而是订立合同的行为。预约也是一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约束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预约是为了本合同的签订而签订的,但预约并非从属于本合同,具有独立性。我们通常与开放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协议》是预约合同,即双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商品房预定协议》的相关约定条款被《商品房买卖合同》取代,需要根据后来签订的合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假如你们之间没有签订本约,但你已经付了购房款,那就算是履行了本约的主要义务,也算是本约已经签订了。
1、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2、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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