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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1、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
1.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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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1、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3、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自2006年1月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为8%。
以前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最近两年国家考虑到社保基金尚有结余,为企业减负,降低了用人单位社保的缴费比例。现成都地区社保的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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