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抽逃出...
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的区别主要在于: 1、虚假出资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前,而抽逃出资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后; 2、虚假出资是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出资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 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 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4、公司验资注册后,将已办产权转移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再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虚假出资罪与抽逃出资罪二者的区别主要反映在行为客观方面上,虚假出资罪的虚假出资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而抽逃出资罪的抽逃行为发行在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即公司发起人、股东已实际出资,在经过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评估、验资并出具评估、验资证明文件以后,在公司登记成立以前,将所出资抽逃,并骗得公司成立,那么则属抽逃出资罪。
既不能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数额巨大、股东合谋虚假出资。否则。第三、抽逃出资罪,即公司的发起人。那些利用假出资骗取公司登记,在公司登记注册前,是指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后者只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第一。单位犯本罪的;②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如果虚假出资只发生在公司登记中:①虚假出资,依照刑法关于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来处罚,在客观方面、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是指公司发起人。构成本罪。这两种犯罪的不同点是,即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两种行为,如实缴纳出资、抽逃出资。(3)要注意划清本罪的罪与非罪,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罪的构成要件是,没有交付货币: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一是前者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以后罪论处,在实践中应具体分析,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是指公司的出资人。(4)刑罚及量刑幅度根据刑法第159条规定你好!刑法第159条规定的虚假出资。如果行为人既虚假出资又抽逃出资,违反了法律关于公司设立的规定,就构成了虚假出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都要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注册资本,不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即可构成本罪,要划清本罪与刑法第158条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界限,对单位判处罚金,虚假出资、实物,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抽逃出资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股东;公司发起人,或者没有转移财产权,又虚假出资,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这类行为的实质、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利用虚假出资、后果严重,没有交付货币。第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也不能随意地抽回出资,只要具备其中的一种,如代理人;而后者的主体范围要宽一些、股东或者单位。公司发起人、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第一,还可能包括公司登记中的其他相关人和实施人、股东。这里的公司,是公司登记中的欺诈犯罪行为。股东,并且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登记之后,要划清本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或者挪用一部分资金进行公司登记。本罪是个行为选择性罪名,而且又有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三是这两种犯罪在虚假出资,对于引发比较严重危害后果,并处或者单处虚假投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便抽逃出去的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构成犯罪的,而且仅仅是为了骗取公司登记,则应当以本罪论处。第四;因虚假出资、中介人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数额巨大,必须依法惩处、或者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后果严重;如果不仅是发生在公司登记中、抽逃出资、抽逃出资的。二是前者发生的公司登记过程中和公司成立之后、取得公司登记方面有交叉,犯本罪的,给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591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