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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股权并购需提交的材料有: 1、股东会议同意并购的决议文件; 2、并购的书面协议; 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申请书和转报文; 4、外资公司的...
关于股东退出手续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若为股东单方退出,公司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从而达到退出的目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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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不做的那位股东是以怎样的形式撤出?是将股权转让给另一人还是撤出?两种变更手续是不同的。如果是转让,那么需要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果是撤出,那么需要办理减资手续,减资在法律上是需要理由的,而且需要工商局的审批,如果理由不充分,或者不合公司章程规定,工商局是不批的。因此,请确认贵公司的具体方案,然后才能确定如何完成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大约1-2个月能够完成。
股东退出需要的手续有: 1、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股东与受让人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4、更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5、新股东领取股权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限制类的,则需先行经过商务部门(俗称外资委)的审批,在获得审批之后,再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而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非限制类的,则无需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可直接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一种方式是新设公司,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由该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对于以新设公司方式进行的非限制类行业的境内再投资,在完成新设公司的工商登记之后,应当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而股权购买的方式则无需进行该备案登记。 那么问题时,如何判断限制类行业与非限制类行业呢?对此,法律依据则是国家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以外的行业,均属非限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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