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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土地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是签订双方的意思表达是不是真实的,只要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合同就拥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赠与合同生效的具体...
办理土地赠与公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如果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依法可办理转让,即可以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二、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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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土地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是签订双方的意思表达是不是真实的,只要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合同就拥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赠与合同生效的具体条件,土地赠与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律的相关规定下进行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公正不是必然的法律程序。
对于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能办理过户吗的回答有如下情况国务院55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章中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划拨用地土地证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1、首先看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还是划拨。如果是出让土地,应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签定。签合同时需准备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立项备案,规划定位图等,经主管领导和市长签字后;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复文件,拿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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