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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可经市政府批准购买5年。承租人经市政府批准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的公共租赁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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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表格。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在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应当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证明原件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受理登记。验证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五、申请家庭按照《选房公告》的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廉租房申请: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是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二合条件的:可到市或县级房管局领取廉租房申请表,一般在房管局设有保障性住房管理窗口,可咨询窗口人员。如无话可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申请,领取申请表。三.提供材料。一般包括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明、收入证明、结婚证、低保证、房改证等其他证明。审核通常在95个工作日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民政部发起审查,主要审查和调查申请人的资产、收入和住房情况。如果有自己的私房,也需要入户调查。4、如果条件符合廉租房标准,没有其他申请材料,可以顺利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应在指定网站上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可取得廉租房保障资格,等待部门安排时间分配廉租房。
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稳定收入、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毕业未满5年的本科以上新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政府筹集的公租房,与此同事,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公租房来也变得容易一些了。新《办法》规定,凡是在南京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在南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申请政府筹集的公租房。在务工期间获得市级奖励或属于技术人才的,在南京市连续工作年限、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年限可宽至2年。
申请廉租申请廉租房需要办理以下手续: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公布;提交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同级民政部门;公示无异议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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