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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1。拥有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的农民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承包土地、宅基地、林地和各种补贴,以及郊区的土地升值,导致农村户籍的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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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已经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婴儿出生后可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第十六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四)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现在,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没有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划分,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从户籍制度上消除了在我国执行了50多年来到城乡二元制结构,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从制度上消除农民与城市居民的不平等。 农业户口变成居民户口后,不影响农民的一切权利的行使,比如农民仍然有集体收养分配参与权,仍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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